各設計機構:
現對《泉州江南中央公園概念性設計》方案征集競賽資格預審公告“五、應征要求”部分內容進行更正,具體如下:
1、“4.參與本次招標活動的主創設計師須由負責過國內外知名項目,主持過多個同類型項目,有十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的建筑師擔任,且須全過程參與本次活動……”
更正為“4.參與本次招標活動的主創設計師須由負責過類似大型綜合性風景園林項目(項目面積50公頃以上),有十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的風景園林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擔任,且須全過程參與本次活動……”
2、“6.參與本次招標活動的設計團隊人員須為該應征機構在冊人員,且團隊人員中應至少一人具備有效的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p>
更正為“6.參與本次招標活動的設計團隊人員須為該應征機構在冊人員,且團隊人員中應至少一人具備風景園林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b>
3、“9.具備以下條件的應征機構優先考慮:項目主創設計師獲得相關行業國際或國內建筑獎項?!?/p>
更正為:“9.具備以下條件的應征機構優先考慮:項目主創設計師獲得相關行業國際或國內大型綜合性風景園林項目獎項?!?/b>
當資格預審文件、答疑紀要、更正公告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補充通知內容作為《資格預審文件》的組成部分,與《資格預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辦單位:泉州江南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組織單位:泉州市工程建設監理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15日